高普考題庫
98 年 0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民法總則與親屬編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身分行為是否可以代理為之?試說明之。(25 分)
申論 2甲男乙女為夫妻,甲出外經商,自民國九十年七月起音訊全無,生死不明,乙女乃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聲請法院對甲為死亡之宣告。乙女與丙男自民國九十五年同居,於民國九十六年初生一子丁,丙認領之。試問丙之認領是否有效?(25 分)
申論 3試說明下列權利是否會罹於時效?(每小題5 分共25 分)㈠離婚請求權㈡認領請求權㈢夫妻之同居請求權㈣扶養請求權㈤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
申論 4甲男乙女為夫妻,為某特定目的而通謀虛偽離婚,並辦妥離婚登記。其後,甲竟假戲真做,與不知情之丙女結婚,並依法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試問甲男乙女之離婚、甲男丙女之結婚是否有效?(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