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99 年 09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土地登記概要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為維護土地登記之效力,土地法對於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有損害賠償之規定。請問構成損害賠償之要件為何?損害賠償責任之歸屬如何?又該損害賠償請求權,土地法有無時效規定?應如何適用?(25 分)
申論 2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如該建物係在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應如何證明其建物為合法建物?如該建物之基地與建物所有權人非同一人時,應附使用基地之證明文件,請問有那些文件能證明其有使用基地之權利?(25 分)
申論 3張忠於民國74 年6 月5 日死亡,遺有配偶趙美及長男張甲、次男張乙及長女張丁。惟其中張甲於73 年12 月5 日死亡,張甲遺有配偶林玉、長女張英及養子張禮。本案張忠遺產迄今未辦理繼承登記,請代張忠之繼承人依有關法律之規定訂定一繼承系統表。並說明每一位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又如張忠之長女張丁現在想要拋棄繼承權,是否可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為何?(25 分)
申論 4預告登記之效力及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之效力各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