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國有財產,依用途區分,種類為何?各類財產之管理機關為何?於國內及國境外之財產需委託經營或代為管理者,其規定各如何?請依國有財產法之規定分別敘述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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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對於「無預定用途之國有空屋、空地」及「被占用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其得為「收益」及「處分」之方式各為何?請依國有財產法之規定分別說明之。(25 分)
申論 3國營事業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興建發電廠,需用某縣政府原奉准撥用但用途已廢止之國有土地,請問該公司應如何取得用地產權?其應辦理之程序如何?(25 分)
申論 4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採購之方式計有幾種?其意義各為何?又,何謂「統包」?統包之目的何在?請分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