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A 國與B 國均為聯合國會員國,並先後在1996 年和2005 年加入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後,立即宣布其專屬經濟區範圍,結果是兩國經濟區顯有重疊之處,但雙方一直未協商解決。近日,A 國漁船甲,正在AB 兩國重疊專屬經濟區捕魚,突見B 國公務船乙駛近,乙船要求甲船停船受檢並隨其返回B 國,甲船立刻收拾漁具,加速朝A 國海岸前進,乙船人員以機槍與步槍掃射,並因而射殺甲船船員一名。事後,B 國政府發表聲明,表示因為「我國公務船乙在專屬經濟區內發現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指之海盜行為,為了維護主權權利,乃依據海洋法公約,被迫開槍執行我國法律」。假設你為A 國外交部法律顧問,外交部要求你依據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詳細分析B 國政府聲明,以瞭解B 國政府主張是否正確,請依照A 國外交部要求撰寫一份法律意見書。(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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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關於國際法在國內法的地位,請回答下列問題:㈠關於國際法在國內法的地位,學者有各種主張,其中之一是「授權論」(delegation theory),請說明其內容。(6 分)㈡「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and Cultural Rights)係當代國際社會最重要的人權公約,中華民國於1967 年10月5 日簽署。民國98 年3 月31 日,立法院審議通過二公約,總統並於98 年5月14 日批准兩公約,可惜由於我國特殊國情,批准書無法存放聯合國。請問立法院採取了何種作為,使得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我國國內法律之效力。(6 分)㈢雖然我國憲法未明文規定條約具有國內法的效力,但是法務部與法院實務見解一般都支持法院可以適用國際法,理由為何?(6 分)㈣民國72 年,美國蘋果電腦公司對妨害其著作權之臺灣被告提起自訴,該公司引用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第3 條第2 項前段:「在締約此方之領土內依照依法組成之官廳所施行之有關法律規章所創設或組織之法人及團體,應認為締約該方之法人及團體,且無論在締約彼方領土內,有無常設機構、分事務所或代理處,概應在該領土內,承認其法律地位。」認為其不必經認許,就可以有法律地位及自訴能力。但是臺北地方法院民國72 年的判決中,認為上述條約之條款不能為法院適用,因此駁回自訴。學者認為此一案例說明我國也會發生類似美國實踐上的自動履行與不自動履行條約的問題。請說明何謂自動履行條約(self-executingtreaties)?(7 分)10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代號:31450(背面)類 科: 國際文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國際文教行政(選試德文)科 目: 國際公法與國際組織
申論 3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於1993 年底決議成立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WTO 最主要的不同新機制之一是設立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 Settlement Body, DSB)。請闡述:㈠爭端解決機制之特色(10 分)。㈡爭端解決機制運作至今之成效與缺失。(15 分)
申論 4當今區域整合的大趨勢中,歐洲聯盟是個很特別的國際組織。如同美國中央情報局(CIA)2013 年World Factbook 所描述:「歐盟同時具備政府間與超國家的組織,是史無前例的現象。」請說明歐盟有那些主要機構及這些機構的職權特色?(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