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3 年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公務人員對於其服務機關之考績評定如有不服,擬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請求救濟,應循申訴、再申訴程序或復審程序?請說明之。(25 分)
申論 2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公務人員於考績年度內有何等事由,不得考列甲等?(25 分)
申論 3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兼任政黨職務,是否違反行政中立法之規定?請說明之。(25 分)
申論 4行政機關對於其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予以免職之懲處處分,其懲處權行使期間多久?請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