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A 為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A 公司由於資金不足無法擴充產能,股價一直處於低檔,以致股票被限制交易,爰擬議與多家銀行進行貸款,B 銀行為主辦聯貸案之銀行,於民國102 年6 月18 日經董事會通過並確定新臺幣(以下同)15 億元擔保聯貸案,將於102 年8 月15 日簽訂聯貸合約,使A 公司可取鉅額之授信,甲為A 公司董事長,在簽訂聯貸合約消息未公開前告知乙、丙、丁等人,甲、乙、丙、丁隨即安排大股東C 賣出A 公司股票,並使用丁名義於102 年6 月20 日配合買入,買入完成後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上開消息,A公司股票大漲。試請回答下列問題:內線交易之犯罪行為人範圍如何?甲、乙、丙、丁是否為內線交易禁止規定之犯罪主體?(10 分)何謂內線消息?本案之15 億元擔保聯貸案是否為內線消息?(5 分)違反內線交易之刑事責任為何?大股東C 若向甲、乙、丙、丁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其賠償額度如何計算?(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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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A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經營綜合證券商業務之公司,董事長甲鑑於自營部門持有B上市公司股票一千張,為減少公司持股及跌價之壓力,連續多日於集中市場交易日之該公司經紀商業務部門晨間解盤時,以未經證實之資訊大力鼓吹B 上市公司將有上漲一倍之價格空間,然卻私下指示自營商部門陸續逢高出脫B 上市公司股票。試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董事長甲之晨間解盤行為,有無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有關規定?(10 分)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得為如何之處分?(10 分)若B 上市公司未上漲,依其推介買進受損失之投資人得否主張損害賠償?(5 分)
申論 3投資人甲認為A 上市公司近日股票價格持續上漲,股價仍有上漲之空間,明知自己無足夠資金,意圖投機取利,擬向乙貸款週轉投資,於民國102 年3 月19 日早上九點開盤時即委託證券經紀商B 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新臺幣(以下同)100 元申報買進A 上市公司之普通股股票十萬股,買進後股價起先曾漲到105 元,惟收盤時又跌到95 元,次日股價又暴跌,且利空消息不斷,甲竟違約不履行交割義務,於是由B 證券公司依違約規定處理,並向甲追償因此所生之價金差額及一切費用,甲拒不返還,試請檢具理由說明下列問題:何謂違約及B 證券公司應如何依違約規定處理?(15 分)甲是否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之刑事責任?(10 分)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22870 全一張類 科: 商業行政科 目: 證券交易法
申論 4A 為股票已經在集中市場上市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A 公司零股股東眾多,其中甲股東持有A 公司股票四百股、乙股東持有A 公司股票三百股、丙股東持有A 公司股票二百股、丁股東持有A 公司股票一百股,試請附理由說明下列問題:甲股東持有A 公司股票四百股,在同一交易日未透過證券商及交易所交易,直接向乙、丙、丁購買三百股、二百股及一百股,湊成一個成交單位以便在集中市場賣出,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規定?(10 分)前述交易之效力為何?甲應如何處理才屬合法?(10 分)若同一日甲受乙、丙之贈與五百股,並向丁私下購買一百股,湊成一個成交單位,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規定?(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