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03 年 10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土地法規

本卷皆為申論題,點「看答案與解析」查看擬答。

申論 1何謂取得時效?又取得時效之要件為何?試就土地法、民法、土地登記規則等相關規定意旨,分別詳述之。(25 分)
申論 2依平均地權條例第61 條規定意旨,為促進都市土地利用,並取得必要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地方政府對於都市發展較緩地區,在實務上得實施「簡易市地重劃」。茲試問何謂簡易市地重劃?此類市地重劃之實質內涵為何?又此類重劃何以推動績效不彰?(25 分)
申論 3依農業發展條例之規定,農業用地於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視其事業性質,繳交回饋金,撥交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農業發展基金,專供農業發展及農民福利之用。請問都市計畫內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者,其回饋金之繳交基準為何?試依相關規定詳述之。(25 分)
申論 4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範圍內合法土地、建築物及相關他項權利之處理,關係都市更新成敗至鉅。請依都市更新相關規定,說明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及建築物經設定抵押權、典權或限制登記者,應如何處理?又實施者應如何善盡其義務作為?(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