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3 年 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行政法
申論 1甲為任職於乙機關之公務人員,因於辦理業務時有違反乙機關所定相關作業要點之執行職務疏失情形,經乙機關於平時考核時,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 條第1 項第1 款及乙機關所定之平時獎懲標準表之規定,對其作成申誡2 次之懲處。甲不服,認為此將影響其年終考績之分數及獎懲等相關權益,因而欲進行行政爭訟程序以為權利救濟。請詳述理由回答下列問題:㈠甲應如何為行政爭訟程序?(15 分)㈡甲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後,應適用通常訴訟程序或簡易訴訟程序?(15 分)參考法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 條第1 項第1 款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分別依左列規定:一、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於年終考績時,併計成績增減總分。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無獎懲抵銷而累積達二大過者,年終考績應列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