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 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申論 3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生下丙男、丁男、戊女與己女四人,婚後甲乙採用分別財產制。丙、丁、戊皆結婚成家,丙有子A,丁有雙胞胎女兒B、C,戊則正懷有胎兒D。一日甲因過勞昏倒送醫急救,發現已得癌症末期,丁、戊得知乃合謀偽造遺囑。甲死亡後,丙依法拋棄繼承,丁戊所偽造之遺囑又被乙識破。試問:甲男留下1200 萬元遺產應如何繼承?(25 分) 看答案與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