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公司法
申論 1甲、乙、丙、丁四人合資設立A 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以經營化妝品製造為業,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甲出資300 萬元、乙出資300 萬元、丙出資200 萬元、丁出資200 萬元。依A 公司章程規定:「第10 條:本公司設置董事一人,負責執行公司業務及代表公司。第11 條:本公司非經全體股東同意,不得為任何保證人。」試問,A 公司如何選出董事?若A 公司之董事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竟然對於其合作廠商B 公司所積欠C 公司之債務100 萬元為債務承擔,該債務承擔行為之效力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