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題庫
111 年 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公司法
申論 2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 公司)設有5 席董事、2 席監察人,由甲擔任董事長,其股票並未公開發行。若甲召集董事會於民國(下同)111 年3 月10 日開會時,並未於三日前通知監察人列席陳述意見,董事會則以3 席董事出席、過半數董事同意之決議方式,通過出售A 公司主要營業及財產之提案,並決議於111 年5 月10 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提請股東會議決。其後A 公司之董事會旋即召集股東臨時會,並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該出售主要營業及財產之議案。試問:依司法實務之見解,該董事會所為上開決議之效力為何?又該股東臨時會召開時所為上開決議之效力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