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 1在我國現行兩稅合一制度之下,稅額扣抵比率應如何計算?計算稅額扣抵比率之目的何在?試說明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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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 2某外國公司因在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乃委託營業代理人在台灣出租機器設備,因其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業經向財政部申請核准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以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假設該外國公司今年在台灣出租某項機器設備之營業收入為2000 萬元,請問該外國公司按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計算之「營利事業所得額」為多少元?營業代理人應代為扣繳之所得稅稅額為多少元?總機構在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那些業務項目,才可以申請依據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計算其營利事業所得額?(25 分)
申論 3何謂納稅義務人?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為何?試分別說明之。(25 分)
申論 4稅捐稽徵法有那些關於觸犯租稅刑事法之規定?試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