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審計法規
正確答案:(B)
解析:預算法第47條僅授權行政院就概算、預算之擬編、核轉、核定期限及編送份數等程序事項定之,並未授權中央主計機關訂定歲入來源別科目名稱及分類。歲入來源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屬法定科目分類,非行政院或中央主計機關得自行另定之授權範圍,故(B)非屬其授權範圍。
各選項:
(A) 預算編製辦法涉及擬編程序與期限,屬行政院依預算法第47條得定之事項。
(B) 歲入來源別科目名稱及分類非預算法第47條授權範圍,正確。
(C) 歲出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名稱及分類,屬預算籌編之科目分類事項,得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D) 預算書表格式屬預算編製之程序性事項,得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出處:預算法第47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審計法第2條第5款,考核財務效能為審計職權之一。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績效後,如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應通知上級機關長官並報告監察院;因制度規章缺失或設施不良,應提出建議改善意見;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選項(D)所述「供給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屬審計機關提供資料之職務,非考核績效之後續處理,故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者,應通知上級機關長官並報告監察院。
(B) 正確,制度規章缺失或設施不良者,應提出建議改善意見。
(C) 正確,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
(D) 錯誤,供給預算執行資料非考核績效之後續處理。
出處:審計法第2條及審計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預算法第13條規定,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預算。當歲入與歲出產生差短時,可透過債務之舉借即賒借方式予以撥補,使預算收支平衡,故(C)正確。
各選項:
(A) 賸餘繳庫係歲入多於歲出時之處理,非撥補差短之方式。
(B) 未分配盈餘屬民間企業會計概念,非政府預算撥補差短之方式。
(C) 賒借即債務之舉借,可撥補歲入歲出差短,正確。
(D) 盈虧撥補屬民間企業會計概念,非政府預算撥補差短之方式。
出處:預算法第13條
難度:易
正確答案:(B)
解析:特別預算跨越兩個年度以上者,其會計報告應依會計法所定程序,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告,以符合各年度收支之會計期間歸屬。本題所附審計法第36條僅規定各機關應依會計法及會計制度編製會計報告送審,未直接規範特別預算跨年度之編送方式,故應回歸會計法及預算法關於特別預算分年執行之原則。
各選項:
(A) 錯誤,跨越兩年度以上應分年編送,而非合併編送。
(B) 正確,特別預算跨年度者應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告。
(C) 錯誤,僅編送第一年度報告無法反映後續年度收支。
(D) 錯誤,僅編送第二年度報告無法反映第一年度收支。
出處:會計法、預算法關於特別預算之會計報告編送原則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決算法規定,特別預算之收支,應於執行期滿後,依其規定單獨編造決算,而非併入年度總決算辦理,故(D)錯誤。本題所附【審計法第23條】係關於審核通知聲復期限,與決算編造內容無直接關聯,解析仍以決算法之一般原則為據。
各選項:
(A) 正確,機關別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單位機關編造。
(B) 正確,特種基金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基金主管機關辦理。
(C) 正確,機關改組或基金合併後分立者,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原機關或原基金主管機關編造。
(D) 錯誤,特別預算收支應單獨編造決算,非併年度總決算。
出處:決算法(特別預算決算編造之原則)
難度:中
正確答案:(B)
解析:依會計法規定,內部審核由會計人員執行,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方式;會計人員對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並報告機關主管長官;若不為異議及報告,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責。至於「臨時封鎖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依【相關條文】審計法第16條,係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時之權限,並非會計人員實施內部審核之權限,故(B)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內部審核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方式。
(B) 錯誤,臨時封鎖文件為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之職權,非會計人員內部審核權限。
(C) 正確,主辦會計人員對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文書,應要求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並報告主管長官。
(D) 正確,主辦會計人員不為異議及報告時,應連帶負不合法行為之責任。
出處:會計法內部審核相關規定、審計法第16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預算法規定,政府機關於編製概算、預算案及預算時,對於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立法院報告。本題所附審計法第34條係關於總決算審核程序,與本題無直接關聯。
各選項:
(A) 錯誤,應列於預算書而非決算書,且報告對象為立法院而非行政院。
(B) 錯誤,應列於預算書而非決算書。
(C) 錯誤,應向立法院報告,而非行政院。
(D) 正確,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並向立法院報告。
出處:預算法相關規定
難度:中
正確答案:(B)
解析:依審計法第51條規定,公有營業及事業之盈虧,以審計機關審定數為準。故其盈虧認定並非以會計師查定數、兩者平均數或法定預算數為準,而應以審計機關依法審定之數額為最終依據。
各選項:
(A) 會計師查定數非審計法所定盈虧認定標準。
(B) 審計機關審定數為審計法第51條明定之盈虧認定標準,正確。
(C) 平均數並非法律規定之認定方式。
(D) 法定預算數僅為預算執行之依據,非盈虧認定標準。
出處:審計法第51條
難度:易
正確答案:(A)
解析:依預算法第16條,預算分為總預算、單位預算、單位預算之分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總預算與單位預算並非均屬普通基金預算;單位預算可能包含特種基金,總預算亦可能編入特種基金應編入部分,故(A)錯誤。
各選項:
(A) 錯誤,總預算、單位預算中可能包含特種基金,並非均為普通基金預算。
(B) 正確,單位預算編入總預算時,歲入列來源別科目、歲出列計畫或業務別科目。
(C) 正確,總預算由各單位預算歲入歲出總額及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部分彙整而成。
(D) 正確,特種基金以單位預算編列時,應於總預算中編列全部歲入歲出。
出處:預算法第16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依預算法第54條及地方制度法第40條規定,地方政府總預算案未能依限完成審議時,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地方政府得就未審議完成部分報請上級政府邀集有關機關協商,逾期未決定者,由協商機關逕為決定,而非由地方政府逕為執行,故(C)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收入部分暫依上年度標準及實際發生數覈實收入。
(B) 正確,地方政府得報請上級政府邀集有關機關協商。
(C) 錯誤,逾期未決定應由協商機關逕為決定,非地方政府逕為執行。
(D) 正確,立法院已初步刪減項目不得動支,但法定義務支出除外。
出處:預算法第54條、地方制度法第40條
難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