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正確答案:(C)
解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依司法院釋字第533號解釋及實務見解,性質上屬於行政契約。因該合約內容所生爭議,屬公法上爭議,應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尋求救濟,而非向普通法院之民事庭或地方法院起訴。行政訴訟法第63條、第178條之1僅為行政法院程序規定,非本題直接依據。
各選項:
(A) 憲法法庭審理法規範違憲審查等憲法爭議,非本件契約爭議之救濟途徑。
(B) 交通法庭處理交通事件,與健保特約合約爭議無關。
(C) 行政法院審理公法上爭議,健保特約合約屬行政契約,故應向行政法院救濟。
(D) 地方法院審理民事或刑事等一般案件,非行政契約爭議之救濟法院。
出處:司法院釋字第533號解釋、行政程序法關於行政契約之理論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藥害救濟係國家基於社會衡平思想,對於人民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卻仍發生嚴重藥害時,以公法上給付填補其損害之制度。其性質並非國家賠償,亦非民事損害賠償,而屬行政補償。相關條文未直接規定藥害救濟定性,但依行政法理論,此類社會補償制度屬行政補償之一環。
各選項:
(A) 民事損害賠償以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為前提,藥害救濟不以過失為要件,故非民事賠償。
(B) 國家賠償以公務員違法有責行為為要件,藥害救濟不以違法或過失為前提,故非國家賠償。
(C)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以犯罪行為存在為前提,與藥害救濟無關。
(D) 藥害救濟係基於社會衡平所為之行政補償,正確。
出處:行政法—行政補償理論
難度:易
正確答案:(D)
解析:行政行為是否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力,關鍵在於是否直接設定、變更或消滅人民之權利義務。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列丙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將直接影響其晉敘、獎金等權益,屬行政處分。其餘選項多屬事實行為、觀念通知或內部程序行為,未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
各選項:
(A) 土地登記簿註記僅為事實資訊揭露,未直接限制權利變動,非行政處分。
(B) 核備僅係主管機關就人民團體報送事項所為之監督程序,不直接創設權利義務。
(C) 催告函僅為通知性質,係行政處分作成前之程序行為,本身不直接發生法律效果。
(D) 年終考績考列丙等直接影響公務人員權益,屬行政處分,正確。
出處:行政程序法第92條、公務人員考績法
難度:中
正確答案:(B)
解析:公法人係指依公法設立,具有法律上人格,得為權利義務主體之組織。地方自治團體(如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公法人,但區公所僅為直轄市或市之派出機關,不具獨立公法人地位。行政法人(如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依行政法人法設立,亦屬公法人。故新北市新店區非公法人。
各選項:
(A) 新竹縣五峰鄉為地方自治團體,屬公法人。
(B) 新北市新店區為直轄市之派出機關,非公法人,正確。
(C)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行政法人,屬公法人。
(D)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為行政法人,屬公法人。
出處:地方制度法、行政法人法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行政機關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時,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故(D)正確。其餘選項涉及管轄競合、管轄變更公告及管轄爭議處理,均與行政程序法第13條、第14條等規定不符。
各選項:
(A) 錯誤,同一事件數機關均有管轄權時,應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非以人民便捷為由改由受理在後機關管轄。
(B) 錯誤,行政機關因組織法規變更而管轄事務變更時,相關公告非由原行政機關辦理,而應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處理。
(C) 錯誤,二行政機關管轄權爭議應由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非由共同上級機關之上級機關決定。
(D) 正確,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2項明定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時應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出處:行政程序法第13條、第14條、第16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本題涉及現有巷道認定之行政處分及其救濟。臺東縣政府為認定現有巷道之主管機關,其函請成功鎮公所代為公告,僅屬公告方式之委託,不改變原處分機關。甲不服該行政處分,應向臺東縣政府之上級機關即內政部提起訴願,故(D)正確。訴願法第4條規定,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各選項:
(A) 錯誤,認定現有巷道之主管機關為臺東縣政府,成功鎮公所僅受託代為公告。
(B) 錯誤,行政程序法第110條規定書面行政處分自送達相對人起生效,非公告日起第3日當然生效。
(C) 錯誤,一般處分得不個別送達,而以公告或刊登方式代替,仍對甲發生效力。
(D) 正確,不服臺東縣政府之行政處分,應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出處:訴願法第4條、行政程序法第110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乙等雖非免職或重大不利處分,但依實務見解,考績評定如影響其權利,仍屬行政處分,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復審;對復審決定不服,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故(D)正確。申訴、再申訴程序係針對管理措施或工作條件處置,非本件考績評定之救濟途徑。
各選項:
(A) 錯誤,乙等考績評定仍得提起行政救濟。
(B) 錯誤,考績評定應循復審程序,而非申訴、再申訴。
(C) 錯誤,再申訴決定原則上不得再向行政法院起訴,且本件非申訴程序。
(D) 正確,考績評定屬行政處分,得提復審及行政訴訟。
出處:公務人員保障法第4條、第77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實務見解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臺東縣政府函請成功鎮公所代為公告現有巷道,該認定現有巷道之行政處分仍由臺東縣政府作成,成功鎮公所僅為公告執行機關。甲不服該行政處分,應向臺東縣政府之上級機關即內政部提起訴願,故(D)正確。依訴願法第4條,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各選項:
(A) 錯誤,認定現有巷道之主管機關為臺東縣政府,成功鎮公所僅受託代為公告。
(B) 錯誤,行政處分以送達或公告方式生效,非一律自公告日起第3日生效。
(C) 錯誤,行政處分得以公告方式代替個別送達,對甲仍生效力。
(D) 正確,不服臺東縣政府之行政處分,應向內政部提起訴願。
出處:訴願法第4條、行政程序法第100條、第110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30條規定,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牴觸者無效,並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或縣政府函告無效,而非起訴請求行政法院判決。地方自治團體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公益,且情形急迫時,中央機關得代行處理,此為地方制度法所定之代行處理機制,故(D)正確。
各選項:
(A) 錯誤,中央與地方費用分擔應依法律規定,地方制度法第70條並未禁止中央要求地方分擔全民健保補助。
(B) 錯誤,地方就自治事項得訂定自治法規,於不牴觸中央法規範圍內,可另定更高限制標準。
(C) 錯誤,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者,應由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函告無效,非起訴請求行政法院判決。
(D) 正確,地方自治團體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公益,中央機關於情形急迫時得代行處理。
出處: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70條及代行處理相關規定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本題法定罰鍰最高者為C規定之8,000元,故以C為裁處依據;罰鍰最低額不得低於各規定中最高之最低額,即A規定之3,000元。另依同條第2項,其他種類行政罰得併予裁處,故沒入及講習得一併裁處。
各選項:
(A) 錯誤,罰鍰上限應依C規定之8,000元,非6,000元。
(B) 錯誤,罰鍰不得低於3,000元,且其他種類處罰得併裁。
(C) 正確,罰鍰不得低於3,000元,且得一併裁處沒入及講習。
(D) 錯誤,罰鍰應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非分別裁處。
出處:行政罰法第24條
難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