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審計法規
正確答案:(A)
解析:依審計法第2條規定,審計職權包括監督預算之執行、核定收支命令、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等。審核預算之編列並非審計職權,而屬行政機關編製預算及立法機關審議預算之權責,故(A)非審計職權。
各選項:
(A) 錯誤,審計法第2條未將審核預算之編列列為審計職權。
(B) 正確,監督預算之執行明定於審計法第2條第1款。
(C) 正確,核定收支命令明定於審計法第2條第2款。
(D) 正確,審核財務收支明定於審計法第2條第3款。
出處:審計法第2條
難度:易
正確答案:(A)
解析:依會計法規定,政府主計機關對於總會計、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及分會計之特種序時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為求簡便,得酌量合併編製。此屬會計帳簿編製之彈性規定,故(A)正確。
各選項:
(A) 正確,主計機關得將特種序時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酌量合併編製。
(B) 錯誤,法條規定得合併編製,非僅編製序時帳簿。
(C) 錯誤,法條規定得合併編製,非僅編製明細分類帳簿。
(D) 錯誤,法條未規定由主辦會計擇一編製。
出處:會計法
難度:易
正確答案:(B)
解析:特別預算跨越兩個年度以上者,其會計報告應依會計法所定程序,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告,以符合各年度收支之會計期間歸屬。本題所附審計法第36條僅規定各機關應依會計法及會計制度編製會計報告送審,未直接規範特別預算跨年度之編送方式,故應回歸會計法及預算法關於特別預算分年執行之原則。
各選項:
(A) 錯誤,跨越兩年度以上應分年編送,而非合併編送。
(B) 正確,特別預算跨年度者應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報告。
(C) 錯誤,僅編送第一年度報告無法反映後續年度收支。
(D) 錯誤,僅編送第二年度報告無法反映第一年度收支。
出處:會計法、預算法關於特別預算之會計報告編送原則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預算法第25條規定,政府非依法律,不得於其預算外增加債務;其因調節短期國庫收支而發行國庫券時,依國庫法規定辦理。故國庫券之發行係依國庫法,而非一律須依預算法所定預算程序,選項(D)將「發行國庫券」與「增加債務」同列為預算外禁止事項,與預算法規定未盡相符,故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依預算法第25條,強制性收入應先經預算程序,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B) 正確,依預算法第25條,政府不得於預算所定外動用公款、處分公有財物或為投資。
(C) 正確,依預算法第25條,政府大宗動產、不動產之買賣或交換均須依預算程序為之。
(D) 錯誤,國庫券之發行應依國庫法規定,非一律依預算法所定預算程序。
出處:預算法第25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審計法第9條,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上涉及特殊技術及監視、鑑定等事項,得諮詢其他機關、團體或專門技術人員,或委託辦理,其結果仍由原委託之審計機關決定之。可見委託辦理之結果並非當然應受尊重,最終仍由原審計機關決定,故(D)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依審計法第8條,審計機關得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審計事務。
(B) 正確,依審計法第9條,得諮詢其他機關、團體或專門技術人員。
(C) 正確,依審計法第9條,得委託其他機關、團體或專門技術人員辦理。
(D) 錯誤,委託辦理結果仍由原委託之審計機關決定,非應尊重其結果。
出處:審計法第8條、第9條
難度:易
正確答案:(B)
解析:依審計法第51條規定,公有營業及事業之盈虧,以審計機關審定數為準。故其盈虧認定並非以會計師查定數、兩者平均數或法定預算數為準,而應以審計機關依法審定之數額為最終依據。
各選項:
(A) 會計師查定數非審計法所定盈虧認定標準。
(B) 審計機關審定數為審計法第51條明定之盈虧認定標準,正確。
(C) 平均數並非法律規定之認定方式。
(D) 法定預算數僅為預算執行之依據,非盈虧認定標準。
出處:審計法第51條
難度:易
正確答案:(A)
解析:依審計法第72條,各機關經管現金、財物或其他資產,如有遺失、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經審計機關查明未盡善良管理人應有之注意時,該機關長官及「主管人員」應負損害賠償之責,而非「主辦會計人員」。選項(A)將主辦會計人員列為應負賠償責任之人,與條文不符,故錯誤。
各選項:
(A) 錯誤,審計法第72條規定應負責者為該機關長官及主管人員,非主辦會計人員。
(B) 正確,審計法第76條明定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C) 正確,審計法第75條明定主辦及經辦出納人員簽發支票超過核准數額應負賠償責任。
(D) 正確,審計法第73條明定數人共同經管而不能確定責任歸屬時,應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出處:審計法第72條、第73條、第75條、第76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依預算法第83條,因應情勢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之特別預算,包括: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而「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屬追加預算之情形,非特別預算先支付一部之要件,故⑤不選。
各選項:
(A) ⑤非特別預算先支付一部之要件,故錯誤。
(B) ⑤非特別預算先支付一部之要件,故錯誤。
(C) ①③④均屬預算法第83條所列情勢緊急需要之特別預算事由,正確。
(D) ②「不定期之重大政事」非先支付一部之緊急事由,故錯誤。
出處:預算法第83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預算法規定,政府機關於編製概算、預算案及預算時,對於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立法院報告。本題所附審計法第34條係關於總決算審核程序,與本題無直接關聯。
各選項:
(A) 錯誤,應列於預算書而非決算書,且報告對象為立法院而非行政院。
(B) 錯誤,應列於預算書而非決算書。
(C) 錯誤,應向立法院報告,而非行政院。
(D) 正確,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並向立法院報告。
出處:預算法相關規定
難度:中
正確答案:(B)
解析:依決算法之規定,機關名稱更改者,其決算由更改後之機關編造,而非由更改前、後之機關分別編造,故(B)錯誤。其餘選項均符合機關變更時決算編造之規定。
各選項:
(A) 正確,機關改組者,由改組後之機關編造決算。
(B) 錯誤,機關名稱更改者,應由更改後之機關編造,非分別編造。
(C) 正確,數機關合併為一機關者,未合併前各該機關之決算由合併後之機關代為分別編造。
(D) 正確,機關改組後分立者,其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原機關編造。
出處:決算法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預算法第13條規定,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其預算。當歲入與歲出產生差短時,可透過債務之舉借即賒借方式予以撥補,使預算收支平衡,故(C)正確。
各選項:
(A) 賸餘繳庫係歲入多於歲出時之處理,非撥補差短之方式。
(B) 未分配盈餘屬民間企業會計概念,非政府預算撥補差短之方式。
(C) 賒借即債務之舉借,可撥補歲入歲出差短,正確。
(D) 盈虧撥補屬民間企業會計概念,非政府預算撥補差短之方式。
出處:預算法第13條
難度:易
正確答案:(C)
解析:依會計法之制度設計原則,會計制度應先決定所需之會計報告,再據以設計會計科目、會計憑證、會計簿籍等,以符合會計事務性質及業務發展需要。本題所附審計法第36條僅涉及會計報告之編送審核,未直接規定制度設計順序,但可佐證會計報告在會計制度中之核心地位。
各選項:
(A) 會計明細報表屬會計報告之細部內容,非制度設計時最先決定之文書。
(B) 會計憑證為記錄交易之基礎文書,應配合會計報告需求而設計。
(C) 會計報告為會計制度設計時應先決定之文書,正確。
(D) 決算書表為年度終了之總結報告,非制度設計之首要文書。
出處:會計法—會計制度設計原則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依憲法第59條,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依預算法第46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送達立法院;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直轄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送達直轄市議會。故依序為三個月前、四個月前、三個月前。
各選項:
(A) 錯誤,三者期限並非均為四個月前。
(B) 錯誤,直轄市政府之期限為三個月前,非四個月前。
(C) 正確,依序為憲法三個月前、預算法四個月前、地方制度法三個月前。
(D) 錯誤,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預算法為四個月前,非三個月前。
出處:中華民國憲法第59條、預算法第46條、地方制度法第40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依審計法第8條,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事務,為辦理之便利,得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其決定應通知原委託機關,故(C)正確。其餘選項均與審計法明文規定不符。
各選項:
(A) 錯誤,依審計法第10條,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並非採合議制。
(B) 錯誤,依審計法第7條,未設審計處(室)者,應由該管審計機關辦理或指定就近審計處(室)兼理,非政風處(室)。
(C) 正確,依審計法第8條,得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且決定應通知原委託機關。
(D) 錯誤,依審計法第9條,委託辦理之結果仍由原委託之審計機關決定,非由受委託者決定。
出處:審計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
難度:易
正確答案:(C)
解析:會計科目名稱經規定後,如擬變更,應經各該政府主計機關或其負責主計人員核定。此為會計法關於會計科目設定與變更權限之規定,主計機關負責統一會計制度及科目,故變更須經其核定。本題所附審計法條文均未直接規範會計科目變更程序,故應回歸會計法之制度設計。
各選項:
(A) 機關長官無權單獨核定會計科目名稱之變更。
(B) 上級機關長官非會計科目變更之法定核定機關。
(C) 各該政府主計機關或其負責主計人員為會計科目變更之核定權責機關,正確。
(D) 審計機關職司審計監督,不負責核定會計科目名稱變更。
出處:會計法(會計科目之設定與變更)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決算法規定,特別預算之收支,應於執行期滿後,依其規定單獨編造決算,而非併入年度總決算辦理,故(D)錯誤。本題所附【審計法第23條】係關於審核通知聲復期限,與決算編造內容無直接關聯,解析仍以決算法之一般原則為據。
各選項:
(A) 正確,機關別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單位機關編造。
(B) 正確,特種基金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基金主管機關辦理。
(C) 正確,機關改組或基金合併後分立者,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原機關或原基金主管機關編造。
(D) 錯誤,特別預算收支應單獨編造決算,非併年度總決算。
出處:決算法(特別預算決算編造之原則)
難度:中
正確答案:(B)
解析:預算法第47條僅授權行政院就概算、預算之擬編、核轉、核定期限及編送份數等程序事項定之,並未授權中央主計機關訂定歲入來源別科目名稱及分類。歲入來源別科目之名稱及其分類,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屬法定科目分類,非行政院或中央主計機關得自行另定之授權範圍,故(B)非屬其授權範圍。
各選項:
(A) 預算編製辦法涉及擬編程序與期限,屬行政院依預算法第47條得定之事項。
(B) 歲入來源別科目名稱及分類非預算法第47條授權範圍,正確。
(C) 歲出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與用途別科目名稱及分類,屬預算籌編之科目分類事項,得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D) 預算書表格式屬預算編製之程序性事項,得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
出處:預算法第47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審計法第2條第5款,考核財務效能為審計職權之一。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績效後,如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應通知上級機關長官並報告監察院;因制度規章缺失或設施不良,應提出建議改善意見;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選項(D)所述「供給審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之有關資料」屬審計機關提供資料之職務,非考核績效之後續處理,故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者,應通知上級機關長官並報告監察院。
(B) 正確,制度規章缺失或設施不良者,應提出建議改善意見。
(C) 正確,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
(D) 錯誤,供給預算執行資料非考核績效之後續處理。
出處:審計法第2條及審計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
難度:中
正確答案:(A)
解析:依預算法第16條,預算分為總預算、單位預算、單位預算之分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總預算與單位預算並非均屬普通基金預算;單位預算可能包含特種基金,總預算亦可能編入特種基金應編入部分,故(A)錯誤。
各選項:
(A) 錯誤,總預算、單位預算中可能包含特種基金,並非均為普通基金預算。
(B) 正確,單位預算編入總預算時,歲入列來源別科目、歲出列計畫或業務別科目。
(C) 正確,總預算由各單位預算歲入歲出總額及附屬單位預算應編入部分彙整而成。
(D) 正確,特種基金以單位預算編列時,應於總預算中編列全部歲入歲出。
出處:預算法第16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B)
解析:依會計法規定,內部審核由會計人員執行,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方式;會計人員對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並報告機關主管長官;若不為異議及報告,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責。至於「臨時封鎖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依【相關條文】審計法第16條,係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時之權限,並非會計人員實施內部審核之權限,故(B)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內部審核兼採書面審核與實地抽查方式。
(B) 錯誤,臨時封鎖文件為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之職權,非會計人員內部審核權限。
(C) 正確,主辦會計人員對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文書,應要求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並報告主管長官。
(D) 正確,主辦會計人員不為異議及報告時,應連帶負不合法行為之責任。
出處:會計法內部審核相關規定、審計法第16條
難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