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概要
正確答案:(B)
解析: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規定,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但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不在此限。因此個人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仍應課徵所得稅,非屬免稅所得,故(B)正確。
各選項:
(A) 正確,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3款,符合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其本身所得及附屬作業組織所得免稅。
(B) 錯誤,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但書,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非免稅所得。
(C) 正確,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5款,公教軍警人員及勞工所領政府發給之實物配給或其代金及房租津貼免稅。
(D) 正確,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6款,個人出售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之交易所得免稅。
出處:所得稅法第4條
難度:易
正確答案:(A)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有陪侍服務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特種飲食業,其營業稅稅率為25%,並非15%,故(A)錯誤。銀行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依同法第11條稅率為5%;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依第13條第2項稅率為0.1%;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依第11條稅率為1%,均屬正確。
各選項:
(A) 錯誤,有陪侍服務之酒吧稅率應為25%,非15%。
(B) 正確,銀行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稅率為5%。
(C) 正確,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稅率為0.1%。
(D) 正確,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稅率為1%。
出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第13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依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納稅義務人適用之稅率在20%以上、股利所得採分開計稅,或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扣除金額者,不得扣除。幼兒學前、身心障礙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並無此排富限制,故選(C)。
各選項:
(A)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無排富條款,不符合題意。
(B)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無排富條款,不符合題意。
(C) 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正確。
(D)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無排富條款,不符合題意。
出處:所得稅法第17條
難度:易
正確答案:(D)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1條,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等金融業就其銷售額按第11條規定稅率計算營業稅額;同法第11條規定銀行業、保險業經營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5%,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2%。金融業營業稅原則上每2個月申報繳納。條文並未規定得申請由總公司合併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繳稅,故(D)錯誤。
各選項:
(A) 正確,保險本業稅率為5%,符合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B) 正確,金融業營業稅原則上每2個月自動申報繳納。
(C) 正確,證券業本業稅率為2%,符合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
(D) 錯誤,相關條文無總公司合併申報繳納之規定。
出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第21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C)
解析:基本生活費總額=20.2萬×5人=101萬元。比較基礎為免稅額及一般扣除額70.8萬+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10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萬=85.8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財產交易損失不計入比較基礎。差額=101萬-85.8萬=15.2萬元,故得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之基本生活費差額為15.2萬元。
各選項:
(A) 錯誤,因基本生活費總額高於比較基礎,有差額。
(B) 錯誤,5.2萬元係未正確計入儲蓄投資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之結果。
(C) 正確,差額為101萬-85.8萬=15.2萬元。
(D) 錯誤,30.2萬元係將薪資特別扣除額或財產交易損失誤列入比較基礎所致。
出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所得稅法基本生活費相關規定
難度:中
正確答案:(D)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6款,國際運輸用之船舶及遠洋漁船屬零稅率貨物,並非免徵營業稅;監獄工廠銷售之貨物及金融債券,依營業稅法相關免稅規定,屬免徵營業稅範圍。故③④正確,答案為(D)。
各選項:
(A) ①②為零稅率而非免稅,③為免稅,故不正確。
(B) ①②為零稅率而非免稅,④為免稅,故不正確。
(C) ②為零稅率而非免稅,③為免稅,故不正確。
(D) ③監獄工廠銷售之貨物及④金融債券均免徵營業稅,正確。
出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8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B)
解析: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者,不計入贈與總額。郭君贈與長子結婚111萬元,其中100萬元不計入,僅11萬元計入;贈與次子333萬元全數計入。合計贈與總額為333萬+11萬=344萬元。支付母親生活費及三子教育費屬履行法定扶養義務,非贈與。
各選項:
(A) 374萬元係將婚嫁贈與111萬元全數計入,未扣除100萬元免稅額。
(B) 333萬元加計婚嫁贈與超過100萬元部分11萬元,合計344萬元,正確。
(C) 130萬元未正確計算贈與次子之金額。
(D) 100萬元僅考慮婚嫁贈與免稅額,漏計其他贈與。
出處: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B)
解析:依土地稅法第5條第1項,有償移轉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無償移轉為取得所有權人,設定典權為出典人。但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有償移轉受託土地所有權時,依土地稅法第5條之2第1項,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故(B)正確。
各選項:
(A) 錯誤,土地設定典權者,依土地稅法第5條第1項第3款,納稅義務人為出典人,非典權人。
(B) 正確,依土地稅法第5條之2第1項,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有償移轉所有權,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C) 錯誤,土地為無償移轉者,依土地稅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納稅義務人為取得所有權之人,非原所有權人。
(D) 錯誤,土地為有償移轉者,依土地稅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非取得所有權之人。
出處:土地稅法第5條、第5條之2
難度:中
正確答案:(A)
解析: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零稅率貨物或勞務採列舉規定。第7條第8款、第9款分別列明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及「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之貨物;第3款列明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選項(A)「供其製造、加工後出口」不在列舉範圍內,故不適用零稅率。
各選項:
(A) 非第7條列舉之零稅率情形,故不適用零稅率。
(B) 符合第7條第8款,適用零稅率。
(C) 符合第7條第3款,適用零稅率。
(D) 符合第7條第9款,適用零稅率。
出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
難度:中
正確答案:(A)
解析:依所得稅法規定,自113年度起,納稅義務人有6歲以下之子女者,得適用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並設有排富條款。本題所附條文為稅捐稽徵法及遺產及贈與稅法,與幼兒學前扣除額無直接關聯,故僅能依現行所得稅法規範判斷。
各選項:
(A) 正確,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以有6歲以下子女為適用對象。
(B) 錯誤,每人每年扣除額為12萬元,但題目未提供所得稅法條文,且此選項非官方答案。
(C) 錯誤,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仍可能適用幼兒學前扣除額,非一律不得適用。
(D) 錯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屬於特別扣除額,非列舉扣除額。
出處:所得稅法—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難度:中